宋律师,上海继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剑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有网友咨询,自己的爸爸和继母属于再婚家庭,继母来时带来了一个并没有血缘的哥哥,自己和哥哥在同一个户口上,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和哥哥可以结婚吗
我国禁止近亲结婚,其中主要包括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非亲生兄妹可以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需要先解除法律上的拟制关系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我国禁止近亲结婚主要是为了优化婚姻双方的下一代,尽量减少近亲结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非亲生兄妹之间并无血缘关系,只要解除双方存在的法律拟制关系,双方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注意: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在解除法律拟制关系之后,也不能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才可以结婚。
也就是说,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应当先解决两人的户口问题,除此之外,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结婚条件,如果是表兄弟姐妹,那是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是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
有效婚姻的条件:
1、双方的真实自愿。
这里有时会出现被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比如被家长强迫或拐卖人口出现的强迫,那么这种违背当事人意愿进行的婚姻登记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2、法定婚龄。
我国的法定婚龄很多人都非常清楚,男性不小于22周岁,女性不小于20周岁。
3、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无医学上认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符合一夫一妻制。
这里主要是避免有重婚的现象发生。
最后提醒:
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在解除法律拟制关系之后,如果同时满足我国结婚登记的其他条件,那么是可以进行结婚登记。进行结婚登记的两人应当依法履行我国的结婚登记程序和手续。
一、哪些情况下婚姻有效
婚姻有效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必须具备: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 ,如政治 、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具备以上条件结婚的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是有效的。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